今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 讨论了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问题
市政府常务会
今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参会者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审定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修订)》(送审稿)。
▲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现场。
政事君从会议上了解到,成都将从六方面健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包括对应征入伍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不低于1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家庭优待金标准、落户成都、在蓉就业等方面给予新的优待政策等。
据市征兵办介绍,按照4月份召开的“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调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积极性,对原《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发文单位、大学生定义、市级财政补助范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时间、大学生士兵家庭优待金标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优待政策惠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范畴、高校征兵工作经费开支范围、权利与义务等10个方面。
▲图源网络
在健全鼓励政策方面,《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修订)》(送审稿)(下称修订意见)拟定了6个方面的鼓励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大学生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籍信息的学生,含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新生,高校新生学历以政治考核时认定为准,下同),给予一次性奖励:
本科毕业生不低于12000元、在校生不低于10000元;
大专毕业生不低于10000元、在校生不低于8000元;
本科新生不低于8000元、大专新生不低于6000元。
▲图源网络
奖励金由民政部门负责在新兵入伍后次年8月1日前发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在征兵期间(以市征兵办确定时间为准),由成都市各级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征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费补助,并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贴。
户籍在成都,在成都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
户籍在成都高校,从入学前户籍地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户籍不在成都,从户籍地回蓉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在现行优待金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以下标准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本科毕业生上浮60%、大专毕业生上浮50%;
本科在校生上浮40%、大专在校生上浮35%;
本科新生上浮35%、大专新生上浮25%。
据介绍,我市当前家庭优待金的标准为:2017年本科生约28500元,大专生约26400元。
凡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或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待安置政策。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5%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下同)中择优录取,专武干部一般应当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给予加分优待。
对高校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负责部门)征兵工作经费(含兵役登记)按照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经费保障。根据所征兵员(从成都入伍的在校及应届毕业大学生),按不低于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高校征兵工作补助。
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除享有以上鼓励政策外,同时享有批准入伍地其他优待政策。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在审议修订意见时强调,成都近年来在鼓励大学生入伍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扬,今后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眼下即将进入大学生毕业季,要利用好这段时间,抓好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大学生投身国防,参军入伍。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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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政事记者 李秀明 摄影记者 赤途
编辑 余新悦